《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》施行5周年
5年来,我省大力加强粮食产销合作,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网点600多个,新建粮油平价商店600多家,各类所有制粮库新增仓容340多万吨,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从约800个增加到2100多个,地方储备粮规模达储备制度初始建立时的3.5倍,建立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,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让24万受益农户减少约8%的储粮损失。粮食价格指数年均涨幅6.4%,比全国粮食价格指数涨幅和全省食品价格指数涨幅均低0.4个百分点。同时,积极发挥省、市、县(区)三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协作机制作用,增强粮食流通监管合力,保障了粮食流通规范有序。此外,我省为保障特殊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夯实了重要基础。全省粮食工作经受了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、暴雨洪涝灾害、强台风袭击等多次考验。全省依法管粮成效明显,对确保全省粮食供需平衡、价格稳定、应急有效、质量良好等起到了积极作用,让全省城乡居民吃上了放心粮、安全粮。 广东是********人口大省、最大的粮食主销区。2013年,全省粮食产量1316万吨,消费量约4100万吨,外购数量约2800万吨,自给率约32%,粮食安全保障任务繁重。目前,我省已形成以国务院颁布的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、省人大颁布的《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》为统领,以《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》、《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》、《广东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广东省地方储备粮库存检查暂行办法》、《关于实施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》、《广东省粮食局关于规范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(试行)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主体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。今后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,全省外购粮食数量将不断增多,粮食安全保障任务日益繁重。在新的粮食安全形势下,省粮食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,进一步落实《条例》等各项粮食政策法规,按照“稳定生产,搞活流通,充实储备,加强监管,完善政策”的广东粮食安全方针,以实施“粮安工程”规划为抓手,深化销区粮食安全保障示范区建设,争创我省粮食工作新优势,确保全国最大粮食主销区的粮食安全。 来源:广东省粮食局 |